和各位网络营销教师交流一点网络营销教学方法,从网络营销与网络赚钱方法谈起。这与传统的大学教育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只是随便聊聊,有兴趣可以参考,没兴趣只当看个热闹。
在《网络营销基础与实践》第三版第一章介绍网络营销发展历程时,认为网络营销起源于第一起通过互联网赚钱的“律师事件”,尽管当时的网络赚钱方法引起很大置疑,但这一事件却说明了一个基本的事实:通过互联网赚钱是可能的。也就意味着我们学习系统了网络营销之后,将可以用最专业的方法达到网络赚钱的目的。当然网络赚钱并不是网络营销的全部价值,也不是网络营销学习的惟一目的,不过我相信通过网络赚钱这一目标一定可以增加网络营销学习的趣味性。
如果哪位网络营销教师敢于以学生学习网络营销是否可以通过互联网赚钱作为评价学习效果的方式之一,我觉得应该是值得鼓励的,不过这对网络营销老师自身的实践能力要求也很高,如果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利用网络赚钱,又怎么要求学生做到呢?
本文内容作为冯英健网络营销教学博客开通的第一篇正式博客文章,所以在这里先做个公益广告,辛苦大家一下,如果对本文有兴趣,麻烦请到网络营销教学博客浏览全文“网络营销与网络赚钱方法—网络营销学习趣味谈(1) ”。
同时欢迎各位老师和同学在网络营销教学博客开设自己的网络营销教学与网络营销学习博客。网络营销教学博客网站网址是http://www.wm23.cn/
网络营销教学方法相关话题:
电子商务专业课程设计-异想天开的教学方法 读冯先生《异想天开的教学方法》有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