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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争取合法权益 中贸网遇到1分钱索赔

(千龙新闻网 2001年6月11日 16:48 )

    千龙新闻网讯 6月11日上午记者获悉:深圳中贸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近日因未经许可转载文章遭遇作者质疑的事情。为此,记者为此用OICQ和邮件采访了声称被侵权的当事人 ——曾被《互联网周刊》评为中国(2000年)“108大虾”之一的网络作者“MarketingMan”(冯英健)。

    冯英健是国内网络营销界、特别是电子商务方面有较系统研究的作者,不少网站上及传统媒体中有他个人专文(著)、专栏。 据冯英健介绍,事情出自2001年6月5日 (通过电子邮件发行的)深圳中贸网 Intermost(电子简报)第018期的一篇文章,《企业网站,什么内容最重要》, 冯英健同时发现Intermost网站上也有同样的文章内容,该文章不仅不注明转载来源,连作者(冯英健)姓名被去掉(该文于2001年5月28日首发于冯英健个人网站---“网上营销新观察”)。冯英健随即发去一封电子邮件,要求妥善处理并支付转载稿费。冯英健表示,哪怕稿费只有1分钱,也说明了保护网络版权的诚意,中贸网在回复的邮件中也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措施,但对稿费问题只字未提,再发邮件询问,则一直得不到答复。于是,冯英健只好请求网络法律专家于国富律师出面。

    冯英健对记者说:我承认他们积极对待这件事情,但对于稿费之事连提都不提,实在太多分了,另外,连他们邮件中“是旨在传播电子商务的有关知识,仅供学习和交流,并无任何商业目的”这句话也是拷贝我的“版权声明”中的原话,你可以参考一下我的声明。对学术类网站是欢迎转载的,但他们将自己标榜为非商业目的太不应该”。 据于律师介绍,这件事情主要在于说明一个问题,即通过电子邮件传播别人的作品也是侵犯版权的,稿费倒在其次,如果能为1分钱打这个官司,对保护网络版权也有一定的意义。

(转自 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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