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点石论坛看到一位朋友提出以电话咨询量作为收费标准可不可行? 源由是他遇上的日本客户在网络营销的委托中, 要求非常详细跟明确的数据, 最后甚至于 考虑以电话咨询量作为收费标准
但会影响电话咨询量的因素其实不少例如
1. 网站营销动线规划(引导消费者作电话咨询的设计)
2. 电话付费方式(消费者付费还是免付费)
3. 商品消费族群的属性等等(有的族群是宁可在线咨询也不愿打电话, 但日本人力成本高, 无法像国内这样搞一堆在线客服)
4. 电话咨询量的质跟量? 有通就算还是要到什么咨询程度?
所以建议不适合单以电话咨询量为付费计算标准,而需有更周全的方案
由这个案例可以看到未来客户会要求越来越明确的实际效益是无法避免的, 就如群发邮件从早期以发信量计费进展到以开信量计费再进展到以转化量计费, 对实施的效果越来越提升
目前搜索引擎的关键词付费排名或是网站优化后自然排序的所谓精准营销,也将逐渐因企业对网络营销的认识, 从以前在乎浏览量进展到点击量, 未来也会随着逐渐升高的点击付费成本而进展到要求转化量(转化率) , 终究除了打知名度外, 实质的效益或实际的订单才是更多企业所需要的, 一张订单的意义可能远大于排名第几, 浏览量多少
当企业要求搜索关键词排序以转化量为付费计算标准时,网络营销服务业者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