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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散打之恶俗广告
By  李军 发表于 2008-4-14 15:59:30 

      当下,恶俗广告倒尽了众生胃口,并且引起广告界与营销界各路专业人士口诸笔墨。既然恶俗广告犹如过街老鼠,理应早早在广告与营销界进步的大潮中退隐江湖,而实际呢?2008年的奥运赞助商恒源祥推出的一条“由北京奥运会会徽和恒源祥商标组成的画面一直静止不动,画外音则从‘恒源祥,北京奥运赞助商,鼠鼠鼠’,一直念到‘恒源祥,北京奥运赞助商,猪猪猪’,将中国12个生肖轮番念过,简单的语调足足重复了12次”,此乃实在堪称恶俗广告的巅峰之作!当年的脑白金是唐僧念经般通过无数的重复使众生忍无可忍,而恒源祥更胜一筹,直接放出“恶”心沥血之必杀神功令观众瘫倒在电视机前……
       一时间,谩骂升天媒体不休业界不宁,大有对恶俗广告杀无赦的架势,但真能遏制恶俗广告么?先说营销奇才史玉柱,脑袋缺弦?上亿广告投央视,不知道脑白金广告恶俗?再说恒源祥,都是奥运赞助商的主了,还能对广告恶俗与否的界定没个掂量?说到底了,人家才是明白人,懂得广告的真谛:卖货的广告就才可能是好广告。
      为何俗广告如此横行和有效呢?有人讲,受众本来就很俗,你给他灌阳春白雪岂不是自找没趣?受众能有多俗?查查每年通过手机发出多少荤段子就知道了。此话有理,此话有理!再次证明了营销的本质——发现并满足欲望。千万不要自恃高尚,妄图改变消费者,否则倒霉的只能是企业主自己。听起来怎么貌似跟做人的道理有些雷同?实乃人性实乃人性,相通的嘛!
      又有人要嚷嚷了:俗一时能俗一辈子么,真是短视的企业行为!如此高深的命题可能吾等二流人士是解不开了,还是看看一位资深编辑在其关于此的邮件中如是说吧:
    “……我最近刚从**公司回来,老总昨天深有感触的对我说:谁要说脑白金的广告恶俗,我就要说他对保健品根本不懂。其实,包括我在内,也一直认为脑白金不懂广告的,拍得太差了,以至于我看到这个广告后马上换其他电视台看。他老总的理由是,保健品就不能拍得太高雅了,高雅的广告很难让人记住!而保健品产品太多,很难有人能记住保健品的广告的,所以,必须广告庸俗,因为让消费者记住保健品产品的广告太难了!
       他这些理论,是纯粹从企业运营过程中发现的,他的员工当初追求广告的‘好看’,却在几个样板市场都败下阵来。后来他对企划部重新换血……”
       由此看来,广告是追求不得什么华丽的、追求不得什么资深人士评出来的奖项的,老老实实的研究受众的心理特征,迎合其口味才是最终的王道。营销人,为保住饭碗,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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