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包包阿紫看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最近包包与阿紫在互联网上掀起了一轮新的风波,这无疑又证明了一点:在中国的互联网上,只要与色与性能够打上一点擦边球的文章、人物总能获得很大的关注。包包与阿紫在其空间大胆地向传统地制度以及思维发起了挑战,尽管这很明显是一起精心策划好的营销案例,但其也能引起我们更进一步的思考……
好像有点偏题啦,今天我主要要讲的是,从包包与阿紫看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问题。包包与阿紫大概是从4月25日开始在QQ空间开始与博客,其点击量现已达到:27709158,因此很多博主希望从其流量以及名气为自己分得一杯羹,便开始在各大门户开设其它的包包与阿紫的博客,确实他们也已达到了目标:一个就是昨天才在新浪开的包包与阿紫的博客,不到几个小时点击就到了500百多,网址为:搜狐贱女孩:包包与阿紫。像这种博客还有很多,比方百度空间的:http://hi.baidu.com/baoozi,http://blog.sina.com.cn/baoa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