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文章下载中......
  当前位置:网上营销新观察营销人博客首页— 我的博客
日 历
博客文章下载中......
博客个人信息
博客文章下载中......
专题分类
最新日志列表
博客文章下载中......
最新回复列表
博客文章下载中......
最新留言列表
博客文章下载中......
登陆窗口
友情链接
统计信息
博客文章下载中......
搜索
rss订阅
欢迎访问我的博客
  成败个人合作建房
 

房价飞涨,是宏观经济原由,还是房地产商炒作之故?面对日益膨胀的房价,目睹众人买房难的现状,从个人合作建房的始末成败,我们能看到些什么?这股来自民间的力量,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又有多大?而个人合作建房路在何方?这路又有多长?

从于凌罡到赵智强

——看成败个人合作建房

个人合作建房之始

   北京不断飞涨的房价让很多一时还买不上房子的人深恶痛绝,于是就有人动起了脑筋要自己动手去盖房。一个名字被迅速炒热,他就是——于凌罡。这个联想集团的年轻人拉起了“个人集资建房”的大旗,并引来了众多的跟风者。

   2003年12月1日,他将自己的合作建房倡议书在网上公布后,一石掀起千层浪。很快得到了众多网友的响应和支持。通过媒体的广泛传播,于凌罡也成了“个人盖楼的领头羊”。一时间,于凌罡和他的“蓝城计划”也备受注目,成为风靡一时的讨论话题。

   专家们认为,个人合作建房是市场的补充,并非主流。言下之意是说个人合作建房难成气候。事实上,也确是如此,2005年3月,于凌罡把一份他和合作者们对住房的需求说明书,正式递交给万通筑屋公司的总经理姜郁。这意味着合作建房在战略上有了重大的调整,已经不走个人拿地、个人施工建房的程序,而是走另一条路线,即与开发商合作,采取代建制或者说地产定制。

   尽管于凌罡不承认“被招安”,且一再强调合作建房联盟与开发商是合作的关系,而不是买卖关系,也反对别人将与开发商携手合作建房说成团购。但不管什么提法,于凌罡的战略已经发生调整,已经把自己和开发商绑在了一起。他自己也承认,与开发商合作,是退而求其次的办法。无论用什么样的词语表述,与当初他们设想的合作建房初衷、含义已经大相径庭。因此,个人合作建房的北京模式(蓝城模式)宣告失败。

   但不能否认的是, 于凌罡个人盖楼的呼声,响应了全国。上海、南京、成都等等一些大城市都陆续地有人举起个人合作建房的旗帜。上海有“上海家圆”,南京有“我爱南京”,成都有“大同花园”等等,然而这些个案无一例外地都是因为拿不到土地以失败告终。

   随后,各地合作建房热渐趋沉寂。

   直到2006年11月,沉寂被来自温州的消息打破。温州市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发起人赵智强在温州宣布,该项目委托的开发商以1.0458亿元的价格取得了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江前三产安置地块”的开发权。温州的成功“拿地”,意味着合作建房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由此,各地再次掀起了个人合作建房的热潮。曾也是因为拿不到土地而告以失败的上海等地,再次暗流涌动。

   那么,个人合作建房之路为何如此坎坷而温州商人又何以能破冰成功?

   首先,必须得承认的是个人合作建房的出现,是房地产市场日趋成熟的一个标志。然而,正如专家所言,个人合作建房并非是市场的主流,它是作为市场的补充,以作调节市场平衡之用。因此要大兴个人合作建房,取代开发商,势必不可能。

   而作为市场补充的个人合作建房,在中国难以成功,原因归纳起来,我想应该有一下几点——

(1)经济基础。除去不少地方,由于融资难原因导致失败以外,个人合作建房和普通房地产开发商相比,两者的经济基础还另有不同。这里的经济基础,并非单纯的是金钱,而更多是千丝万缕商场关系,这种关系的本质就是买卖双方之间的利益共和。房地产开发商作为房地产市场的核心,它和各方面的关系自然相当密切。而相比之下,个人合作建房的集体只是临时组织起来,在商场上,与其他各方面都无瓜葛,当然举步为艰。

(2)政策法规空白。目前国家对于合作建房没有形成一套规范、完善的法律法规,且政府有关部门对此态度“模糊”,不明确禁止,也不明确提倡。 在这样的形势下,个人合作建房的充满了风险。

(3)专业技术内部管理问题。个人合作建房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人多,自发组织,难免造成组织内部松散,合作者中途退出,利益分配不均导致内部问题重重等等,这都将影响个人合作建房的成败。而且,房地产业是专业性极强的行业,个人合作建房缺乏专业技能,抗风险能力差,这也将影响甚至是直接决定了个人合作建房的成败。

   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作为成功案例的温州模式呢?

   结合上述三条原理,我们来看温州成功原因。

   我认为温州模式成功首先在于温州是个民资丰富之地,因此温州不会出现融资难的问题。这是温州成功的基础。

   其次,我觉得温州模式成功核心在于其个人合作的领头人赵智强。赵智强是温州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自然他在商场上的分量不轻。有他带领,省去很多如信息不灵等不便。为保证建房资金使用的公开和透明,温州合作建房所涉资金全部交由银行专门保管,并只有在合作建房代表、银行、开发商、地块所在村委会4方全部到齐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由于自身没有进行市场运作的资质,温州个人合作建房团队还找到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合作伙伴,从拿地到建成交付,全程进行市场化运作。在管理上就减少了不必要的风险。

   最后,就是机会难得。这次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所得之地,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江前三产安置地块”,该地块占地30亩,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规划建成260套住房。对于房地产商而言是块鸡肋,又迫于国家对房地产开发的相关政策的约束,对于这样一块地,许多房地产商并不看好。有这样的机会,对于赵智强一行人自然难得。

   应该说个人合作建房的出现,如果能成功进行下去,并逐渐形成气候,将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这将给普通老百姓带去更多的福音。

相关信息资料源自互联网:

http://www.law110.com/jizi/jizilawnews.htm

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w/essay/20050405/09551488408.shtml

http://www.cnradio.com/caijing/cppp/200611/t20061124_504334720.html

 

[ 阅读全文 | 回复(0) | 编辑

  Post  by  陈璟 发表于 2007-1-9 15:35:21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标题:
博客文章下载中......